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毕业论文总结

当前栏目:实习报告 更新时间:2013-05-31 责任编辑:秩名

    由于是专接本的学生,已经有了写论文的经验,但是在常敏老师的辅导下,才发现本科的毕业论文与大专时候的不同,不仅格式要求严格,内容也要严谨,专业。对比之下,深刻地认识到了要想真正地写好一篇论文必须认真地收集资料,仔细调查研读所收集的资料,并从中找出法律法规中所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问题,最后才能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才能写好一篇论文。

   从接触知识产权法以后,就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选择了写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论文。在选择方向时,我很茫然,在常敏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选择了写有关地理标志方面的论文,再和老师几次商榷下,最终确定了题目:《论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

   几个月来,经过辛苦的工作,终于完成了毕业论文的全部撰写工作,从中体会到科学研究工作的艰苦。从最初的无从下手,到查阅各种法律文献、资料,我了解到:地理标志是当今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上有关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规定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增强和不同国家地区间经贸往来的频繁,地理标志作为巨大的无形资产,其商业价值不断上升。尤其我国人杰地灵,物华天宝,又是农业大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更成为重中之重。

   Trips协定第22条第l款的规定,“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s)是指下列标志:其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一个区域或地方(a region or locality),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geographical origin)相关联”。

   我国 商标法 第15条第2款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作为一种区别性标志,地理标志具有以下基本特征:首先,地理标志是一种表明商品来源的区别性标志。地理标志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把来源于原产地的商品与来源于其他地区的同种商品区别开来,以使消费者识别与选择。可见,地理标志属于区别性标志的范畴。其次,地理标志是一种由地理名称所构成的标志。地理标志是特定产品地理来源的标志。它可以是国家名称及不会引起误认的行政区划名称和地区、地域名称。再次,地理标志表明了商品的特定质量和特点。这是地理标志最本质的特征,由于地理标志与其所标示商品的特定质量或服务密切相关,因此它具有识别同类其他产品的功能。一般地理名称之所以能发展成地理标志,关键是因为商品的特定质量或服务特色是由产地内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决定的。这里的自然因素是指产地内的环境、气候、土质、水源、物种等,这里的人为因素往往是指传统工艺、配方、秘诀等。

   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始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通过原产地域产品和商标法模式提供保护。而将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则我国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工作则始于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9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实施细则》规定制定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原产地名称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从而在我国首次明确了以证明商标的形式来保护地理标志。

   目前,国际上地理标志立法有三种形式: 一是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商标法保护模式,将地理标志纳人商标法保护体系,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一类证明商标获准注册,并取得保护。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这种立法模式;二是制定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明确地理标志的保护条件及注册程序等,如法国于1919年5月6日颁布了《 原产地标志保护法》 ,确立了原产地命名制度。该法明确规定盗用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属不法行为;三是以瑞典、日本为代表的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模式,将侵犯地理标志的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

   我国目前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由多个效力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在立法模式上,综合采用了商标法保护、专门立法保护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法保护三种模式,构筑了一个比较严密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仍缺乏系统性,存在着一些法律漏洞,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亟需完善。

   现在想起无数个夜晚我趴在电脑前查阅无数相关资料,周末风风火火去书店啃书,床头摞起的翻旧的工具书,一切都是值得的。看到自己最后的定稿,心中无限感慨。想起每次被老师发回重改时的失落,恨不得就此放弃,或者换个题目的愚蠢想法。现在还保留着电脑里被标记的很乱的无数个正文版本,记录了自己论文从杂乱无章到结构严谨,也记录了常敏老师的谆谆教诲,不光是写论文的各种技巧,灌输我各种相关知识,更是教会我如何从容不迫的面对挑战与困难,如何从思维紊乱中理出头绪。

能够顺利的完成毕业,要感谢我的论文知道老师常敏,以及我的同学们,相互间的探讨与商榷不仅能够揪出错误,更能互帮互助。论文毕业论文是法学专业知识积累的体现,反映了个人学术成果的水平。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工作,实际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具体步骤与方法,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锻炼的机会。毕业论文是大学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这项工作的完成意味着大学学习生活即将结束,但是大学生活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学习生活的结束。整个论文的撰写过程让我学会了在这个知识更新日益加快的时代,怎样高效率地学到自己所需的知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