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用工歧视问题产生原因

当前栏目:免费论文 更新时间:2019-04-04 责任编辑:秩名

很多人说国企是铁饭碗,特别是首都的国企,越来越多的人挤破脑袋要进入国企工作。由调查可以看出供职于国企的人员大多在31-45岁,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
笔者于2019年3月3日前往北京市西城区中国联通进行了为时1个小时的访问,招聘负责人说现在的求职者大多数为刚出校门不久的大学生,但普遍素质不高,就业能力不强。人才遍地但中用无几。所以国企存在一个明显的“隐形就业歧视现象”:大走后门。大学生在他们的眼里已有了固定的形象,招谁都一样。通常,刚毕业的学生求职者只知道自己被拒绝了,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是谁替代了自己,即使知道那个替代自己的成功的求职者,也不能明确的知道它的资格是否比自己更优越。能否胜任一份工作,根据的是求职者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而定,而不是依靠其他与工作毫无联系的例如家庭背景等因素决定。由此看来,国企越来越难进,越来越多的裙带关系和走后门的现象让真正志在国企或者有能力的人望尘莫及。另外,北京的国企对海外人才的需求并不明显,尤其针对中低端岗位,国企企业文化,内部管理理念等方面差异让许多海归们短期不能适应,作为没有工作经验的海归,其实和本地学生一样,在招聘和工作时并没有优势。
据《东方财经》2018年12月9日期刊调查,北京的私企招工存在两个极端,一是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XX年”作为招聘和用工的硬性标准,理由是不耽误工作进度、降低独资企业人才培养的成本。这规则对于刚出校门无工作经验的学生来说用人单位的经验歧视加剧了本已严峻的就业形势。
二是私企同时也比较重视“脸面”,从图表1中可以看出,供职于私企的人员年龄集中在18—30岁。除了有经验的员工外,私企在招人方面很重视年龄,许多大龄求职者被拒之门外。笔者于2019年3月3日前往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服装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时35分钟的访问,周姓负责人对于此观点的理由是年龄偏大的人不适合企业形象的树立,不容易给公司拉来生意。这种年龄歧视给予求职者的心理创伤应该远大于企业的利益。

北京地区歧视问题产生原因
1.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北京寻求劳动市场,造成社会劳动力供给量过大,可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有很大的选择余地,因此在招聘时挑三拣四,出现对劳动者的歧视现象。受歧视的劳动者大多在从事非技术性的重体力活。
2北京城区内不合理的政策导向
主要针对户籍制度,政府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或城市之间人口流动作必要的限制和规范。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原因在于政府为保护城市人员而实行的“腾笼换鸟”政策的结果。
3传统观念
在某些情况下,歧视是由于人们的成见造成的。“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首先表现在就业偏见上。据了解,北京市很多用人单位在观念上认为男性在工作上比女性更有优势,不用经历产假等耽误工作进度的事。又加之传统的法律文化,社会的权利观念淡薄,社会总体漠视公民的个人权利,特别是女性劳动者,而公民缺乏自身权利意识导致法律观念低下。而北京集中的粗放的企业文化,由于受传统文化中权利观念和是传统人事制度的影响,我国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并不尊重求职者的权利,在招聘工作中采取居高临下的态度,更多的考虑可预期的直接后果,而不是那些未来的后果,注重直接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
4北京市法律条款保护不力
目前北京无一部针对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也无专门的平等就业调解等中心机构,劳动者诉苦无门。而政府部门目前对于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或其他工作场合中的歧视问题认为是用人单位自己的事,持谨慎态度很少过问。现行就业歧视规范上也不完善,如没有就业和职业歧视定义、就业与职业歧视内容不全、缺少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等,由此造成执法和监督缺乏依据。《劳动法》适用范围也过窄,对于进城打工人员来说并不能保障他们的权益,或者是企业没有法律意识置法于不顾,肆意侵犯劳动者权益,再者是缺乏救济途径,相应的惩罚手段不够有力。我国法律规定的对歧视的救济手段主要有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罚款等,但其实歧视问题还牵连到精神损害问题,而北京目前对于因侵权致人精神伤害的态度还很保守。
5公民法律意识低
中国老百姓向来以“无讼”为德,且与用人单位比劳动者处于弱势,掌握有说服力的证据很难,限制了劳动者用法律手段维护利益。在北京,很多受访者表示,泱泱大都市却没有一扇门为就业歧视维权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