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感性与理性之杂谈_油画专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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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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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将要论述的不是宏观的哲学意义,而是试图以现代人的处境,汇合中外艺术家或理论家,当然包括中国现当代艺术家对艺术的感性和理性的种种认识,并结合艺术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具体的问题,诸如:对艺术的定义、艺术的偏见、艺术的创新与俗套、艺术的责任、理论与实践、理性的代价、科技发展对现代艺术的影响等问题,从而来说明在具体艺术问题中把握感性与理性的平衡的重要性。

关键词:感性、理性、偏见、创新与俗套、照片、平衡

 

首先,对何为艺术的认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在艺术活动中感性与理性的关系问题,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艺术作出“定义”。因为对艺术的定义,直接关系到感性或理性对艺术的必要性。如,善于表现绘画的音乐性的著名画家克利曾经说过:艺术不是要表现可以看得见的东西,而是要让东西可以被看见,绘画的职责应该被定义为将一些看不见的力量变成看得见的尝试。从克利的角度来看,艺术有着明显的理性倾向。理性就是把看不见的东西变成看得见的东西的一把钥匙,它在两方面体现了理性的作用:一、把看不见的东西找出来;二、把找出来的“看不见的东西”转换成“看得见的东西”。如果说,克利的艺术观体现了理性的重要作用,那么,现代主义大师马蒂斯的艺术观则更多的强调了感性对艺术的主导作用。马蒂斯认为艺术有两种表现方法,一种是照原样摹写,一种是艺术地表现。他所追求的就是表现,对生活、对感情的表现。他还认为,色彩的选择应以观察、感觉和各种经验为根本,“色彩的目的是表达画家的需要,而不是看事物的需要。”马蒂斯的观点突出了原始自然主义的魅力所在,也突出了感性绘画的重要。